近日,湖南省長沙市發(fā)布《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通知》。
《通知》表示,職工家庭購買首套或者第二套改善性自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,最低首付款比例統(tǒng)一調整為20%,組合貸款同步調整。
《通知》提出,單身繳存職工購買第二套改善性自住房為新建商品房的,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(不含商業(yè)銀行住房貸款轉公積金貸款)。同時,異地繳存職工購買首套或者第二套改善性自住房為新建商品房的,可向長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(含省直分中心)申請公積金貸款(不含商業(yè)銀行住房貸款轉公積金貸款)。
此外,通知還明確,A、B、C、D類高層次人才作為主借款人申請公積金貸款的,不受繳存時間的限制,在長沙市行政區(qū)域內購買首套自住房,最高貸款額度可放寬至最高貸款額度的4倍。
《通知》自2024年11月25日起施行,有效期5年。
(責任編輯:蔡文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