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訊 截至10月底,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錄入上報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12起。涉及到的納稅人將受到多部門聯(lián)合懲戒,在貸款融資、注冊登記、企業(yè)負責人乘坐交通工具、出境等多方面受到限制。
今年以來,為了營造公平的稅收環(huán)境,提升減稅降費政策落地效果,進一步懲戒嚴重涉稅違法失信行為,該局全面開展“打虛打騙”稅收違法查處活動,共上報12起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,其中9起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案件及相關走逃(失聯(lián))納稅人案件。
在具體查處案件過程中,該局靈活執(zhí)法,對在錄入前已繳清稅款、滯納金和接受稅務機關處罰的納稅人,執(zhí)行錄入相關信息不予公開;對在公開后繳清的納稅人,及時上報申請撤出“黑名單”。有一戶涉稅違法失信納稅人因及時繳清稅款、滯納金和接受處罰,被上報為“錄入信息不公開”;另一戶涉稅違法失信納稅人已繳清稅款及滯納金,正籌措資金準備繳清罰款,積極修補失信行為,消除社會不良影響。
(郭向東 郭峻鑠 安紅兵)
(責任編輯:盧相汀)